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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市脱贫攻坚发展报告

发表时间:2018-01-12来源:武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江日报

  2017年,是武汉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下“绣花”之功,向贫困发起总攻,圆满完成了47528名贫困人口脱贫、107个贫困村出列的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为2018年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字当头: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是当前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要 “严”字当头,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严明政治纪律。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市“第一民生工程”、“军令状工程”来抓,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调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个新城区区委、区政府要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中心城区(开发区、功能区)和市直部门要承担帮扶责任;强调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限期脱贫责任制。2017年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省委、省政府立下年度脱贫“军令状”。市委、市政府加大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8次召开脱贫攻坚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省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扶贫工作拼搏赶超。市委巡察组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个新城区区委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开展专项巡察。市人大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市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开展扶贫监督性调研,督促政策落地。31名市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对口联系街(乡镇)调研督导工作。

  ——严格考核督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考核体系,在2016年出台对区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办法后,2017年又出台了对市直部门、街(乡镇)、驻村工作队等3个层面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验收,采取自评、各区交叉检查、综合评价、第三方评估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和相关考核工作,使验收、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经得起实践检验,得到群众认可。严格督办检查,全市建立暗访督办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督查工作重点。针对督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扶贫攻坚办下达督办整改提醒函、整改通知单共41份,督促“清零销号”。

  ——严肃执纪问责。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武汉市精准扶贫问责办法》,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追责问责。市纪委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在媒体上公开点名道姓曝光了一批基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到了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准”字为先: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脱贫攻坚重在精准。全市围绕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的要求,查找问题,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开展“春季攻势”行动。出台了《武汉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计划》,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脱贫攻坚“春季攻势”推进会,市领导和各区、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的领导和党员干部到贫困村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摸排并解决了工作中的大量短板问题,为全年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

  ——建好精准识别“明白账”。为扣好精准脱贫“第一颗扣子”,市扶贫攻坚办委托专业公司对全市进入国家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清洗,完善有关信息1万余条,确保我市在国家扶贫信息系统中数据准确无误。多次组织对贫困村、贫困户基础台账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信息系统、纸质档案和《扶贫手册》信息一致。完成了全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比对系统开发,扶贫数据与市相关部门数据实行了共享,方便大数据核查比对。出台了《武汉市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贫困人口的识别、管理程序,并对全市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将脱贫攻坚重点聚焦到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上。

  ——深化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帮扶是精准扶贫的“管道”。全市加强了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考核工作。完成271个贫困村市派驻村工作队队员调整轮换和年度鉴定工作,调整工作队员317人,把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工作队员中。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队责任的实施意见》及《武汉市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完善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多次组织驻村工作队业务培训和到外地贫困地区学习交流,提高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和3万多名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贫困户调研走访,进一步完善结对帮扶措施。

  ——加强资金投入监管。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市本级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均将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将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全市共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7.08亿元。强化资金整合力度,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共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4.49亿元,较2016年度26.84亿元增加了28.5%。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责任、权利、资金、项目、监督”五到区的办法,完善精准扶贫投入区级整合平台。组织第三方开展2017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客观评价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及市直行业部门2016年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大数据审计,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项目规范实施。

  “实”字为本:推进扶贫政策和项目落地生根

  全市围绕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积极推动“五个一批”、“六大工程”等扶贫政策和项目的落地生根,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存在的根本问题,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 “五个一批”助推贫困人口脱贫。实施产业扶贫,打造强劲引擎。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2017年脱贫的107个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305个,每年可帮村集体增收2000万元。实施技能扶贫,一人打工全家脱贫。全市2017年推荐安排贫困人口务工1050人,贫困人口就业累计达1968人,占2386名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的82.5%。实施教育扶贫,斩断致贫病根。全市落实贫困户子女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为贫困学生23841人次发放教育助学扶智资金2339万元,帮助132名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实施健康扶贫,打开幸福之门。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区级财政全额代缴政策。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五位一体健康扶贫保障线。启动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行动计划。贫困人口住院免起付线,先诊疗后付费,报销“一站式”结算,住院报销率较普通人群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实施保障扶贫,扎牢兜底笼子。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500元,3.45万名低保贫困户受益。五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65元提高到985元,1.17万名五保贫困户受益。

  ——“六大工程”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实施交通扶贫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24公里。实施水利扶贫工程,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提档升级工程,惠及90万人,实现了贫困村小型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全覆盖。实施电力扶贫工程,累计备案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38个10738千瓦;已建成并网发电135个10497.6千瓦;投资4.19亿元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受益人口达4.46万人。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完成218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推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58568户农村改厕目标,在贫困村新建32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加强贫困村卫生室、文化室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新”字为特:打造脱贫攻坚新亮点

  全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大胆破除机制体制障碍,打造武汉特色,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脱贫攻坚的新思路新措施新经验。

  ——开展“三乡工程”促脱贫。全市把“三乡工程”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新抓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先后召开“三乡工程”促脱贫现场推进会、培训会进行动员部署。出台了“黄金20条”“钻石10条”“四张牌”政策,以及利用空闲农房为核心发展农业共享经济和利用贫困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实现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等;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市民和城市资本下乡,尤其是到贫困村投资创业。2017年,全市投入农村的社会资金达160.1亿元,空闲农房签订出租协议10078户,年租金1.49亿元;增加农民收入达22.12亿元,对2017年农民收入预计增长贡献率达56.42%。其中,271个贫困村农民增收2.82亿元,对2017年贫困村农民收入预计增长贡献率可达75.3%。全省“三乡工程”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率先为革命老区发展立法。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副省级以上城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市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对于加强老区脱贫攻坚步伐、改善老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老区人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的大武汉具有重大意义。

  ——总结精准扶贫“双十”模式。初步探索总结出了具有武汉特色的精准扶贫“双十”模式,即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生态旅游、新型主体、订单农业、资产租赁、岗位薪金、特色电商、金融信贷带动等产业扶贫“十带动”模式;健康扶贫、教育扶智、低保兜底、慈善救助、危房改造、交通设施、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公共文化、财政化债保障等政策支持“十保障”模式,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

  ——实施精神扶贫“六子”行动。2017年,全市在贫困村、贫困户中广泛开展“换脑子、学样子、强身子、搭台子、评孝子、破面子”“六子”行动,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采用劳务补助等机制,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做法,引导广大贫困户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合”字聚力:构建大扶贫格局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全市凝聚各方力量,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全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大格局。

  ——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为切实改变“小马拉大车”现状,使扶贫部门更好地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履行好脱贫攻坚的牵头职责,市委作出了加强全市扶贫机构队伍建设的决定。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委也相应加强了本区和贫困街(乡镇)的扶贫机构队伍建设。

  ——组织社会力量帮扶。市工商联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192家民营企业累计投入资金3.4亿元,对口帮扶184个贫困村,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开展公益捐赠。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新青年下乡”“巾帼巧娘脱贫计划”等主题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大力推动“中国社会扶贫网”在武汉的上线推广运用,搭建起连接贫困人口和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市、区、街(乡镇)、村组织构架,截至2017年底,我市爱心人士注册数已达8770人。开展“扶贫月”活动,全市募集慰问、帮扶资金和物资3000多万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扶活动。全市扶贫工作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格局。

  ——开展省内对口支援。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2017年市、区两级对口支援省内11个贫困县(区)资金总额15516万元,兴建项目26个,兴办实事35件,促进了受援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市安排19名优秀干部到五峰挂职锻炼,选派6名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培训受援地干部、教师、“村官”共计325人。积极推进企业合作,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公司与来凤县签署《来凤县互联网大数据中心PPP项目合同》,总投资17.8亿元,将建成满足3000架机柜运行大数据中心及来凤智慧城市相关配套设施。组织受援地企业参加我市“食博会”“农博会”“农业嘉年华”等展会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当地农副产品进入武汉中百、武商量贩、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开拓产品市场,销售产品达32.7亿元。免费帮助受援地宣传特色旅游产品,在旅游规划、公共设施建设、黄金线路打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支持受援地旅游产业发展。

  ——营造脱贫攻坚氛围。广泛运用媒体、网站、简报、报告会、文艺演出、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打好脱贫攻坚战氛围。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扶贫信息600多篇(条),其中,中央媒体38条,省级媒体97条。编发市脱贫攻坚简报60期。推出了“扶贫法官”李志强等一批先进典型;长江日报“见证最后的贫困如何从武汉消失”、武汉电视台“扶贫走基层”等系列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2018年是全市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全市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三化”大武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采编人员: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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